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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花現‧台南」攝影比賽得獎通知

發佈: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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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敬請「花現‧台南」攝影比賽作品得獎者於106年12月12日前填寫「領據」後,備妥「領據正本」及得獎人「存摺影本」以信件方式寄送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請註明「花現‧台南」攝影比賽),俾利辦理後續頒發獎金及獎狀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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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為避免冒領情事發生,請各得獎人於領據下方註明原得獎作品填寫之聯絡電話及e-mail,俾利核對身份,若因無法辨識或無註明…等無法確認身份者,則俟確認身份後再行發放獎金及獎狀。
  2.  
  3. 本獎金僅限於得獎者本人領獎,並得依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相關文件應由得獎者本人親自簽屬,嚴禁親友代為簽屬或領獎,如涉相關法律問題則由簽署人自行負責,並須負責賠償機關所有損失。
  4.  
  5. 俟本局行政程序處理完結後,獎狀將以郵寄方式寄出(亦可於上班時間親領,請先告知),寄送地址為報名表或領據上填寫之地址,如需更改寄送地址,請於領據空白處明顯標註,獎金以電匯方式至所提供之存摺影本帳號(本局不負因寄送而延伸之相關責任)。
  6.  
  7. 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案核對身份、發放獎金及獎狀…等相關行政事項之用途。
  8. 得獎名單及相關表格檔案可逕至台南旅遊網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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