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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台南美食節新銳導演國際短片創作大賽」,總獎金達新台幣50萬元,最高獎項可獨得新台幣20萬元,歡迎踴躍投稿 !

發佈:201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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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2015台南美食節:新銳導演國際短片創作大賽 徵件辦法 壹、主旨 「台南美食節」邁入第五年,為推廣台南美食文化形象,故舉辦短片創作大賽,期以台南美食為主題拍攝短片,讓創作者深入詮釋台南之美外;再藉由網路的傳播,讓更多網友透過主題短片更加認識了解台南多元的美食風貌。 貳、指導單位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参、主辦單位 大數溝通有限公司 肆、協辦單位 in微創 伍、贊助單位 陸、徵件主題 兩個主題擇一創作,短片內容由參賽者自由發揮。 1、 「府城食光記憶」主題。 說明:牛肉湯、蝦捲、霜淇淋…,關於台南美味,傳統、創新小吃店家比比皆是,不論身處何地,不同人都有自己的府城美食故事以及心中記憶的府城味。味覺與人情聯結的美好體驗、或是職人掌廚帶給你的精神感動,都可以是本主題的內容。 2、 「異鄉人家鄉味」主題。 說明:台南日和的氣候,溫暖的人情,塑造了獨到魅力,從古至今不斷有多國人士到此造訪,近來亦多有島內移民受吸引落地生根。本主題可以用外來遊客角度去呈現台南美食的非在地觀點;或異鄉人投身台南的美食產業,進而把異鄉變家鄉的甘苦趣聞,呈現台南美食兼容並蓄的光譜底藴。 柒、報名資格及時程 一、報名資格 (一) 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關製作經驗並喜愛台南美食之民眾,不限年齡、國籍、性別與職業,皆可參與。 (二)每組參賽者兩個主題皆可報名,亦不限制參賽作品數量。 (三)參賽者需事先詳閱本簡章說明,並同意簽署附件所有授權與同意書。 (四) 請以單一自然人為報名單位,不接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若集體創作需推派一人為報名人,如涉獎金發給,將匯入報名人帳戶,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二、報名時程: (一)報名收件:2015年6月17日(三)~ 7月31日(五) 23:59 (二)網路初選時間:2015年8月5日(三) ~ 8月17日(一) 早上10點 (三)網路初選入圍公告:2015年8月 17日(一) 下午6時前 (四)評審決選時間:2015年8月17日(一) ~ 8月26日(三) (五)得獎公告:2015年8月28日(五) *以上報名及比賽時間,主辦單位有異動之權利,時間若有調整,請以2015年7月1日上線之官方網站公告,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捌、作品格式 一、作品長度:片長30秒~300秒(含片頭及片尾)。 二、作品規格與規範: (一)作品須為活動公告後完成之作品,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 MP4、MPEG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1280 × 720 像素以上。 (二)作品不限語言,但請於作品內加入繁體中文字幕,便於觀眾欣賞。 (三)參賽作品之畫面需有作品名稱以及工作人員表,並請於片尾加入台南市市 徽、「2015台南美食節」(大字樣)、「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小字樣)。 市徽下載位置:http:// www.tainan.gov.tw/tainan/download.asp?nsub=G1A400 (四)徵件屬公益性質,作品內容之呈現請以特定主題概念性之推廣,儘量避免刻 意宣傳單一店家或品牌。 (五)因本競賽為短片拍攝性質恕不接受全片皆由動畫呈現作品。 三、報名方式: 所有報名作品收件後,in微創將協助開設會員帳號並提供密碼,使用報名人 名義上架,作品將公開呈現於in微創專屬頁面。 (一)網路報名:將影片檔案自行上傳至雲端硬碟(如google drive、Dropbox 等),產生之下載連結連同以下資料: 1.「參賽報名表」(附件1,請親簽附上掃描檔) 2.「作品播放授權同意書」(附件2,請親簽附上掃描檔) 3.「專屬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3,請親簽附上掃描檔) 4.「in微創會員同意書」(附件4,請親簽附上掃描檔) 5.導演照片一張(jpg格式,尺寸比例寬度150px長度150px以上) 6.海報或主視覺一張(jpg格式,尺寸比例寬度488 px長度528px以上) 7.劇照1~8張 (jpg格式,尺寸不限) Email至service@inmovie.com.tw,主旨請寫「2015台南美食節徵件報名 「府城食光記憶」/「異鄉人家鄉味」組XX隊」。 範例:2015台南美食節徵件報名異鄉人「異鄉人家鄉味」組OOO隊。 (二)書面報名: 作品、導演照片、海報、劇照請燒錄成DVD光碟1份;連同紙本報名表、 作品播放、專屬著作權、in微創會員同意書一同繳交,以掛號方式郵寄 至「10452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53號14樓,in微創收。 不論網路報名或書面報名如以上資料不完備或是逾期(寄件時間、郵戳為 憑)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以予參賽資格。收到檔案三個工作天內Email 聯繫是否報名成功並提供in微創會員密碼供確認作品頁面。 玖、評審方式 一、作品將分為三階段進行評審: (一) 網路初選 1. 計分方式:每一部作品將發表於in微創專屬頁面,統計該頁面作品按 讚分享,最後取得分高者為優勝。 2. 計分公式:「作品點閱數」X 1 分+「讚」X5分。 *定義:「作品點閱數」為同一ip點閱瀏覽作品頁面一次視為1分,將鎖定ip計分,但不限制點閱多部作品。 「讚」為登入個人Facebook帳號,按作品一次讚得5分,不限制按讚 多部作品。 3. 計分截止將公告網頁截圖以示公正。 4. 將於8月17日下午6時前取作品總分前20名者,公告入圍名單於活動官方網站及臉書。進入專業評審決選。 (二) 專業評審決選 計分方式:邀請專業評選與台南地方代表組成團隊,針對兩個主題影片分 組評比,佔比給分為:主題意象40%、創意呈現30%、技術表現30%。 (三) 網路人氣獎 1.計分方式:8月26日早上10點前,網路人氣計分最高者獲獎。 2.計分公式:「作品點閱數」X 1 分+「讚」X5分,同網路初選。 3.計分截止將公告網頁截圖以示公正。 二、專業評審決選部份由in微創聘請影像藝術專家學者、視覺傳達相關領域專 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就上列評分標準進行評審。 三、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各項得獎者不得重覆,專業評審決選獎項若遇得分數相同者,將再由評審投 票評選較優者;網路人氣獎項同分則由in微創指派公正第三方代表抽籤, 決定得獎順序。 五、給獎將採備取制,如得獎者放棄、拒領獎項、或是檢舉後判定失去得獎資 格,將由下一順位分數者遞補領獎。 拾、給獎方式 2015年8月28日公告得獎名單於活動官方網站及臉書,並個別通知得獎者,並聯繫相關領獎事宜。獎金由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發放,採賽後電匯方式頒發,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據並併同提供得獎者個人存簿影本封面、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供電匯資料登錄使用)方可領獎。 公佈後二週,得獎者需繳齊相關領據文件,逾期未繳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進行候補遞補者繳交領據文件作業,遞補繳交作業為期二週,逾期仍未補滿則視為從缺不補;進入請款作業,作業時間一個月內得獎獎金可完成撥款。 拾壹、獎勵方式 一、獎勵名額:(共計9名) (一)不分組首獎1名:頒發新臺幣20萬元整。 (二)「府城食光記憶」組金獎1名:頒發新臺幣10萬元整。 (三)「異鄉人家鄉味」組金獎1名:頒發新臺幣10萬元整。 (四)網路人氣獎1名:頒發新臺幣5萬元整。 (五)佳作獎5名:頒發新臺幣1萬元整。 拾貳、作品播放授權事宜 參賽者於送件同時,應簽立「作品播放授權同意書」(附件2),同意將作品供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及in微創於活動推廣及公開展示播放、公布、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使用,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一、作品創作智慧財產權注意事項: (一)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二)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 之授權。 (三)影像素材:不限,惟如使用他人(單位)作品之影像畫面,均需獲當事人(單 位)之授權。 二、得獎後著作授權: (一)參賽者之作品需簽署專屬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3),同意參賽作品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併同繳交原始未壓縮之檔案或素材,並永久無償授權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宣傳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公佈得獎名單後,主辦單位將開始運用得獎作品進行參賽辦法所約定範圍之各式宣傳活動,如有參賽得獎作品因故聲明放棄得獎資格或被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於收到聲明或確認取消資格後三個工作日,停止使用該作品,惟已經傳播且無法回收之運用不在此限。 拾参、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者,即表示同意且接受本競賽之各項內容及規定。 二、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如其為得獎者,並取消得獎資格,收回獎品及相關證明。如有致損害於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in微創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導致活動單位無法順利發表作品或通知其得獎訊息時,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in微創不負任何責任。 三、如參賽作品有違反著作權、抄襲、非法灌票等影響比賽結果之異議,最遲於得獎公布後五個工作天內,來信至in微創客服信箱service@inmovie.com.tw說明,以利釐清得獎資格。 四、參賽作品遭檢舉且主辦單位查證確有違規情事者,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in微創得以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in微創平台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獎品。 五、如遇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影片無法觀看,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六、參賽作品及文件所有寄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需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應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以寄件時間與郵戳為憑),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送件作品無論得獎與否皆一律無法退回,請自行留檔備份。 七、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實施計畫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與in微創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八、得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處應於得獎者競賽給付總獎金超過20,000元者需按給付獎金總全額代扣10%稅金。 九、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 十、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拾肆、聯絡方式: in微創 地址:10452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53號14樓 電話:(02)2596-2866分機635,主題短片徵件小組 程小姐 傳真:(02)2596-4829 E-mail信箱:service@inmovie.com.tw 官方網站:in微創 (http:// http://www.inmovie.com.tw/) FB粉絲團:in微創(https:// www.facebook.com/inmovietw) 拾伍、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依活動官網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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