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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05年度稽查旅宿業達491家次,裁罰金額達1,554萬元

發佈: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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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近年來臺南成為國內外旅客必遊勝地,臺南市政府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每年對於合法及非法旅宿業皆辦理定期或不定期聯合稽查,觀光旅遊局結合消防局、工務局、衛生局、新聞處及警察局等市府各相關單位,共同對旅宿業之公共意外保險、消防安全、建築物公共安全、營業場所衛生及營業場所影音播放管理等進行查核。

105年度臺南市政府對於合法及非法旅館業聯合稽查,總計稽查257家次,共計出勤1,542人次,查核之240家旅館中,總計查獲31家旅館業有違規情形,主要為未取得旅館合法登記而營業及合法旅館違規擴大營業,依當時發展觀光條例罰鍰規定,非法旅館及合法旅館違規擴大營業者裁處新臺幣18至90萬元,105年度合計裁罰新臺幣1,184萬元。

同年度臺南市政府對於合法及非法民宿聯合稽查,總計稽查234家次,共計出勤1,098人次,查核之162家民宿中,總計查獲38家民宿有違規情形,主要為未取得民宿合法登記而營業,依當時發展觀光條例罰鍰規定,非法民宿及合法民宿違規擴大營業者裁處新臺幣6至30萬元,105年度合計裁罰新臺幣370萬元。

經過臺南市政府稽查及輔導,部分非法旅館已配合歇業,並成功輔導「月見溪行館」完成合法設立登記,同時成功輔導6家日租套房合法設立登記為旅館業或民宿,分別為「哈哈哈國際青年旅館」、「貿庭旅宿」、「全美旅驛」等3間新設旅館,以及「白沐屋」、「玉井山水居宿」及「玉井山水居宿二」等3間新設民宿,可謂成果豐碩。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表示為使旅客享有愉快美好的旅遊行程,建議旅客在安排住宿場所時,應先查詢旅館、民宿相關資料,確認所選擇的住宿場所為合法旅宿業者,臺南市合法的旅宿業皆有核發登記證及「旅館業專用標識」或「民宿專用標識」,請旅客在住宿前先確認該營業場所是否有懸掛登記證及專用標識,以保障自身權益,並歡迎規劃旅遊行程前,多加利用「臺南旅遊網」(http://tour.tainan.gov.tw/)及「臺南旅宿網」(http://stay.twtainan.net/)之資訊,享受臺南獨有的文化美食旅遊及高品質旅宿服務。

自106年1月1日起,臺南市政府開始接受「臺南雙城觀光地區」民宿設立登記申請,若民眾有意願扎根臺南,樂於分享臺南府城文化、美食、景點及人情,歡迎向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提出民宿設立登記申請,申請文件可至「臺南市政府觀光行政網」(http://admin.twtainan.net/)-「業者申辦」-「旅館民宿設立申請」下載,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向觀光旅遊局洽詢,聯絡電話:06-635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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