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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臺南市觀光旅遊局澄清稿0707

發佈: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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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有關臺南市李文正議員今(7)日召開「把觀光的餅做大不是取締民宿」記者會,本府觀光旅遊局補充說明如下:

1、 民宿管理辦法自民國90年12月15日訂定迄今,歷15年未修訂,已不符目前旅宿業發展趨勢,經本府多次向交通部觀光局反映,已初步取得共識,該局表示民宿管理辦法將增加納入相關得設置民宿之規定。

2、 本府在民宿管理辦法修訂公布前,另訂有臺南市都市計畫住宅區旅館設置要點,協助業者在無法申設民宿之限制下得申請以合法旅館經營旅宿業。

3、 目前交通部觀光局修訂中之民宿管理辦法,本府已就本市相關有設置民宿需求之區域(如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先行研提適合發展民宿設置之地區,同時請本府都市發展局先予檢討研擬該些地區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配套調整,以利民宿管理辦法修訂後得以配合施行。

4、 本市自縣市合併以來,積極輔導旅宿業設立,目前旅館共235家、民宿共86家,並積極推動旅宿品質提升,鼓勵參與星級評鑑。民眾若有有關旅宿業申請設立事宜,可洽詢本府觀光旅遊局觀光事業科,連絡電話如下:06-635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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