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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鯤鯓王平安鹽祭美食及伴手禮攤商招募規定

發佈: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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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一、 活動說明: 由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舉辦「2014鯤鯓王平安鹽祭活動」, 不只是一場宗教文化饗宴,也是傳統民俗技藝的呈現,為配合活動規劃美食伴手禮 展售專區,將招募本市特色美食小吃與伴手禮業者參展,讓參與活動盛會之遊客可 品嘗到本市在地美食特色,以行銷本市美食小吃及提升在地特色美食的知名度。 二、 活動時間: 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及26日(星期日﹚。 三、 攤位營業時間: 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及26日(星期日) 0800-1800(暫定,視實際活動時間調整)。 四、 活動地點:南鯤鯓代天府前廣場(台南市北門區鯤江里976號)。 五、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 7月24日(星期四)17:30前截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六、 美食伴手禮展售區招募攤位數:預計44攤。 七、 美食攤商分類及錄取攤位分配如下:(請註明於報名表並提出證明以茲查證) (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鄰近在地美食業者:14攤 在地美食業者(含北門、將軍、七股、安南區【請附在地店家相關證明】﹚及該各區 具本市立案公益或弱勢團體(須檢具立案或相關證明)。 (二)產業協會:30攤 即臺南市府城文化觀光產業協會及臺南市文化觀光伴手禮產業發展協會各約15攤。 (三)其他:以備取遞補方式其情形如下: 1. 第一、二項(在地美食業者或協會)報名攤位數不足、經錄取後放棄資格者或其他因素有空出攤位數之情形(以補足招募攤位數44攤)。 2. 具有在地特色美食或小吃店家,以最近2年曾獲取本市或中央機關獎項或 認證者(須檢附獲獎證明影本)。 3.最近2年為本活動公告日期起算。 ※遴選方式:已報名且符合攤商者如超出招募攤位數,將依各該分類配置錄取名 額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抽籤日期另行通知。 八、 基本設備及費用: 單位:新台幣 項次 品 名 單 位 費 用 1 3M×3M空間【由6米帳棚劃分為4格位,每一格位約3M×3M】 格 3,000元 2 攤位插座-110V-15A-平日供電1組【1組2插孔】 3 長條桌1張 4 摺疊座椅2張 5 照明設備【每一頂帳篷照明設備1盞】 6 發電機及配線。 九、 增租選配項目及費用: 單位:新台幣 項次 品 名 單 位 費 用 1 長條桌 張 200 2 桌巾 條 60 3 摺疊座椅 張 50 4 休閒咖啡桌椅組(含1桌4椅) 組 700 5 攤位插座-220V單相-15A-平日 組 800 6 攤位插座-220V單相-30A-平日 組 1,500 7 攤位插座-220V單相-50A-平日 組 2,500 8 攤位插座-220V三相-15A-平日 組 1,200 9 攤位插座-220V三相-30A-平日 組 2,250 10 攤位插座-220V三相-50A-平日 組 3,750 11 攤位插座-110V-5A-24小時 組 900 12 攤位插座-110V-15A-24小時 組 1,500 13 攤位插座-220V單相-15A-24小時 組 2,500 備註: 1、 基本設備費用及增租選配項目費用,由陳展美食業者向活動執行廠商繳納,繳納日期 及方式另行通知。 2、上述租金為未稅價格,並應含必要之運費、拆卸、人力等費用,如有未列於表中之 特殊需求(如提前用電、延長用電等),該租金得由執行廠商於活動前另與參展業 者合議定之。 3、平日供電時間(暫訂,另視實際活動時間調整): 10月25日 0800-1800 10月26日 0800-1800 十、 報名方式: 採e-mail(jang@mail.tainan.gov.tw)報名,本局於收到報名表2日內會以e-mail回 復確認,若超過預定招募攤位數,將依各該分類配置名額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名單, 抽籤日期另行通知。聯絡人:本局旅遊服務科鄭小姐06-2991111分機7829。 (本活動主辦機關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朱先生06-7861000分機243,有關活動之規劃執行方式亦以主辦單位宣布為準。) 十一、符合初審公佈時間: 103年 7 月28日(星期一)17:30前,將符合名單發佈於本局官網及本活動官方網站。 並以E-mail通知美食業者,報名時請提供E-mail信箱及手機以利於通知及聯繫(無 mail者請於報名時註明以手機通知)。 十二、攤位抽籤注意事項: (一) 每一登記名稱僅得使用一個攤位,於103年 7月30日(星期三)於永華市政中心 10樓東側會議室(暫訂)辦理公開抽籤決定攤位位置,請符合資格攤商派員至本局 參與抽籤,未派員者由本局代抽;因配電及場地布置需要,主辦單位保有更動攤位位 置之權力。 (二)抽籤地點、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 十三、錄取公布時間: 103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於本局網站公布錄取者。 十四、其他配合事項: 活動結束需依實回報當日銷售額以利統計活動效益。 十五、主辦單位對本規定有未盡事宜者,保留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並於官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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