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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台南輕旅‧自由自遊》旅行遊程徵件得獎通知

發佈: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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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敬請2017《台南輕旅‧自由自遊》旅行遊程徵件投稿作品得獎者於106年9月15日前填寫「領據」後,備妥「領據正本」及得獎人「存摺影本」以信件方式寄送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請註明2017《台南輕旅‧自由自遊》旅行遊程徵件),俾利辦理後續頒發獎金及獎狀作業。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者均可獲得由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頒發之獎狀,其獎狀得獎作者姓名及寄送地均以原投稿時所填列之資料為寄送對象(處),如需修改請於106年9月15日前聯繫本案連絡人。
  2. 為避免冒領情事發生,請得獎人於領據下方註明原得獎作品填寫之聯絡電話及e-mail,俾利核對身份,若因無法辨識或無註明…等無法確認身份者,則俟確認身份後再行發放獎金及獎狀。
  3. 本獎金僅限於得獎者本人領獎,並得依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相關文件應由得獎者本人親自簽屬,嚴禁親友代為簽屬或領獎,如涉相關法律問題則由簽署人自行負責,並須負責賠償機關所有損失。如為多人共同投稿,應由共同作者同意並簽屬共同作者代表同意書後,推派一名代表領獎及簽署相關資料。
  4. 俟本局行政程序處理完結後,獎狀將以郵寄方式寄出(亦可於上班時間親領,請先告知),寄送地址為報名表或領據上填寫之地址,如需更改寄送地址,請於領據空白處明顯標註,獎金以電匯方式至所提供之存摺影本帳號(本局不負因寄送而延伸之相關責任)。
  5. 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案核對身份、發放獎金及獎狀…等相關行政事項之用途。
  6. 得獎名單及相關表格檔案可逕至台南旅遊網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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