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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众反映订民宿遭换房称修缮却开趴案,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回应稿

发布: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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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针对民众反映订民宿遭换房称修缮却开趴案,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回应如下:
有关民众锺小姐反映其於今年八月向本市「拾光旅宿」完成12月21日包栋订房,拟与朋友於泳池烤肉共度圣诞节,却於12月接获民宿业者电话通知表示因房间设备及泳池遭其他房客毁损必须修缮,锺小姐理解其困难後同意转介至本市其他合法民宿,惟当天路过「拾光旅宿」却发现灯火通明,且正在开趴,经锺小姐向业者查询,业者回复系招待修缮工人请他们喝酒,仅使用外部空间,锺小姐疑遭业者欺骗故上网爆料。

本案攸关本市观光形象,黄市长极为重视指示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与法制处消保官於12月25日前往查察,初步了解该民宿设施因旅客使用损坏,业者於12月13日请工程行维修报价後展开维修,12月16至21日计有5组客人办理退费或转单或延期,仅12月19日富邦人寿一组客人因仅使用户外空间故维持服务,该行旅客有上IG打卡,因此造成锺小姐误解。至於转单之民宿因无提供免费gogoro借用服务,故经向锺小姐报价并获同意後,才协助代订租车,可能过程中言词表达不够清楚致锺小姐误会,此部分民宿表示歉意。

目前观光旅游局已展开调查,并请业者提供相关文件及监视器画面进行检视。至锺小姐与民宿业者已达成和解,业者除退还gogoro租借服务费用外并提供明年一晚免费招待以兹补偿。观光旅游局陈信安局长表示,民众如遭旅宿业者以不实理由恶意取消订单,将涉及「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8点规定,如系因可归责业者之事由致无法履行订房契约者,旅客得请求约定房价总金额一倍计算之损害赔偿;其因业者之故意所致者,旅客得请求约定房价总金额三倍计算之损害赔偿。消费者如因订房等消费行为致权益受损,可洽市府消费者保护单位提出消费争议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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