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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民宿申设谘询暨收件窗口服务通知

发布: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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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台南市自获交通部核定「台南观光地区指定案」,成为全国第一个法定公告观光地区後,使得双城观光地区内之民宿合法化有法可循,同时配合去年底民宿管理办法第三条增订第一项第二款第8目「具人文或历史风貌之相关区域」之规定,市府即召集府内相关局处召开跨局处研商会议,订定台南市得设民宿之具有人文或历史风貌区域的认定基准,增加得设民宿之地区包括市府文化局依台南市历史街区振兴自治条例划定公告之历史街区,及台南市安平港历史风貌园区特定区内,其细部计画之土地使用分区载明得设置民宿之区域,均可依法申请设立民宿。


本府自106年开始受理观光地区民宿登记迄今,已核准171家民宿取得登记证合法经营,本市观光地区民宿多隐身於具古都历史文化氛围之巷弄里,其独具特色富含文化创意之空间,吸引许多国内外游客前来台南寻幽访胜,使台南民宿成为台湾独具首府特色的民宿品牌,於社群网路广受游客推荐,而台南民宿业者也本於府城人的骄傲,用心规划特色主题且创意十足的活动,充分展现台南人热情好客的主人精神,成功担任本市观光代言人,让游客藉而深入体验台南的日常生活与美味小吃,更加认识这个舒适且饶富内涵的美丽城市。


观光地区划定後,本府观光旅游局积极辅导有意经营民宿之潜在业者申请民宿设立登记,且为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於106年起开设「民宿申设谘询暨收件窗口」,累计服务1,811人次,收件206件,核准171家民宿设立登记,迄今申设谘询仍十分踊跃,显示本市观光产业前景依旧看好,监於本项服务措施获得民众一致好评,观光旅游局自108年1月8日起每周二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於市府永华市政中心一楼「市民服务中心」提供服务,欢迎民众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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