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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105年度稽查旅宿业达491家次,裁罚金额达1,554万元

发布: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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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内容

近年来台南成为国内外旅客必游胜地,台南市政府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每年对於合法及非法旅宿业皆办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稽查,观光旅游局结合消防局、工务局、卫生局、新闻处及警察局等市府各相关单位,共同对旅宿业之公共意外保险、消防安全、建筑物公共安全、营业场所卫生及营业场所影音播放管理等进行查核。

105年度台南市政府对於合法及非法旅馆业联合稽查,总计稽查257家次,共计出勤1,542人次,查核之240家旅馆中,总计查获31家旅馆业有违规情形,主要为未取得旅馆合法登记而营业及合法旅馆违规扩大营业,依当时发展观光条例罚锾规定,非法旅馆及合法旅馆违规扩大营业者裁处新台币18至90万元,105年度合计裁罚新台币1,184万元。

同年度台南市政府对於合法及非法民宿联合稽查,总计稽查234家次,共计出勤1,098人次,查核之162家民宿中,总计查获38家民宿有违规情形,主要为未取得民宿合法登记而营业,依当时发展观光条例罚锾规定,非法民宿及合法民宿违规扩大营业者裁处新台币6至30万元,105年度合计裁罚新台币370万元。

经过台南市政府稽查及辅导,部分非法旅馆已配合歇业,并成功辅导「月见溪行馆」完成合法设立登记,同时成功辅导6家日租套房合法设立登记为旅馆业或民宿,分别为「哈哈哈国际青年旅馆」、「贸庭旅宿」、「全美旅驿」等3间新设旅馆,以及「白沐屋」、「玉井山水居宿」及「玉井山水居宿二」等3间新设民宿,可谓成果丰硕。

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表示为使旅客享有愉快美好的旅游行程,建议旅客在安排住宿场所时,应先查询旅馆、民宿相关资料,确认所选择的住宿场所为合法旅宿业者,台南市合法的旅宿业皆有核发登记证及「旅馆业专用标识」或「民宿专用标识」,请旅客在住宿前先确认该营业场所是否有悬挂登记证及专用标识,以保障自身权益,并欢迎规划旅游行程前,多加利用「台南旅游网」(http://tour.tainan.gov.tw/)及「台南旅宿网」(http://stay.twtainan.net/)之资讯,享受台南独有的文化美食旅游及高品质旅宿服务。

自106年1月1日起,台南市政府开始接受「台南双城观光地区」民宿设立登记申请,若民众有意愿扎根台南,乐於分享台南府城文化、美食、景点及人情,欢迎向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提出民宿设立登记申请,申请文件可至「台南市政府观光行政网」(http://admin.twtainan.net/)-「业者申办」-「旅馆民宿设立申请」下载,如有相关问题,欢迎向观光旅游局洽询,联络电话:06-635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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